2月23日,省司法厅制定出台了《关于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助力民营经济发展的实施意见》(以下简称《意见》),努力为推动我省民营企业高质量发展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。

《意见》分为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、加快推动法规规章建设、持续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、深入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、强化组织领导等五大部分。

主要内容有:

01

全面清理不利于民营企业发展的政府规章和行政规范性文件,凡是有悖于平等保护、不利于民营经济发展的相关内容要及时废止或修改完善;

02

选取群众关注度高、与民营企业关系密切的重点执法领域,开展专项执法监督,坚决制止和纠正执法机关和执法人员侵犯民营企业利益的行为;

03

完善公共法律服务实体、热线、网络三大平台,方便民营企业请律师、办公证、求法援、找调解、寻鉴定、申仲裁,为民营企业发展提供个性化、定制式、一揽子法律服务;

04

设置“一带一路”服务专窗,开辟“绿色通道”,为民营企业“走出去”提供及时高效公证法律服务;

05

吸收符合条件的民营企业人士担任仲裁委员会组成人员;

06

在各级法律援助工作站点开通民营企业员工法律援助绿色通道,组织法律服务工作者深入民营企业,为企业困难职工、下岗职工等困难群体提供及时法律援助,为民营企业分忧。